| 出版时间:2011年10月 |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在京就业、学习和居住。2009年底,北京市的常住人口为1755万人,其中外来人口为509.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9%[1]。这些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并居住下来,被称为“新居民”,成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尽管新居民生活、工作在城市,但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因此,新居民适应和融入城市社区生活成为必然的选择和趋势,也是城市社会创建和谐生活的必要基础。
我国对新居民城市融入的研究多集中于障碍性因素分析:如宏观政策、制度层面(呼吁打破导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给予其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和如何在新居民城市化、心理适应性等方面予以调整,但事实上,即便制度性障碍完全破除,新居民要想真正融入城市,与城市居民相融合也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不同群体、异质文化的融合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融入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需要实现的目标和有待解决的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多个层面,所以不应该笼统而论,而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同时在社区调研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实际工作部门不知道如何开展新居民的融入工作,这并不是理论本身的问题或者是社区工作人员执行能力的问题,而是理论研究与社区实际缺乏有效结合,理论研究的解释能力落后于实践发展的反映。本文根据实践调研,将新居民聚居社区大致分为三类,对社区融入的指标进行对比研究,归纳出新居民社区融入的阶段性过程。
一 社区融入的理论研究
(一)基本概念
1.新城市居民
我国城市人口的增长主要有四种方式:即人口的自然增长、郊区农村人口的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适龄青年到城市求学而滞留。在这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新市民的主要来源,但情况同样比较复杂。具体可划分为四种类型:①季节型转移,也称候鸟型转移,农忙时,在农村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②永久型转移,即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加速,本地农村劳动力逐渐转变为市民。③兼业型转移,务农与打工兼顾,既不离乡也不离土,形式多种多样。④常年性转移,常年外出打工,家里农田要么由老年人来做,要么承包或租赁给他人来做[2]。据此,只有第四类转移才是我们新居民政策研究的重点。这些新居民一般是来城市六个月以上、主要以务工经商为目的的外来劳动人口(李炜,2008),包括农民工,外地来京经商、求学者以及因工作调动和其他原因随迁家属和投亲靠友者。
2.社区
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体,其中个人的意志被情感、共同意志所抑制,于是社区也称为礼俗社会(蔡禾,2005)。国内外学术界有关社区的研究已经有百年历史。相关研究很多,例如,1936年,美国芝加哥学派教授帕克试图从社区的基本特点对社区下定义,认为社区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①一个按地域组织起来的人口(集群);②人口程度不同地扎根在那块土地上;③社区中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何肇发,1991)。美国社会学家怀特认为,“社区”一词,一方面有一种情感上的力量,另一方面它还是一种对于地方的、发生在身边的和熟悉的社会环境的归宿感[3]。我国一些学者认为,“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4]。社区作为社会生活的“场域”,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交接的转换区域。人们之间发生的各种接触、情感和认同都定位于一定社区,它具有社会整合和社会团结的功能。
3.融入与社区融入
融入是指少数群体或个人放弃原来的习俗和生活方式,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附和主导型的价值和标准,与之相近的概念还包括顺应、融合和适应等。
社区融入是指新城市居民个体从进入到适应、融合于社区的过程,是行动者对周围环境变化的主动和被动的调试,包括心理融合与社交融合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是,社区融入也是个相对概念,在城里居民看来,新居民居住在低矮破旧的平房,生活条件恶劣,但新居民却感觉城里的生活还不错,并未觉得生活困难或者成为被排挤的边缘人物。张利军(2006)认为社区融入主要指新城市居民以居住的城市社区为参照,在经济、社会和心理层面的改变和适应过程,具体包括:经济收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