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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危机考验我国税收政策

    作者:刘佐 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摘要: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在税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一方面,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实施了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等重大改革;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采取了多方面的、大规模的减税措施。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税收政策包括:支持金融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发展,调节进出口贸易,配合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改革和技术进步,支持农业发展,配合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等等。这些措施的顺利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同时支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Abstract:

    China has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important measures in tax policy to respond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On one hand,China continued to promote the tax reform,for example,carrying out the VAT transformation and the tax reform on processed oil,and so on;On the other hand,the Chinese government adopted multiple and large-scale tax cuts according to the need of macroeconomic policies in China. These tax policies to cope with the financial crisis include:supporting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e,insurance and securities,adjusting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coordinating the resources,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reform and technical progress of enterprises,supporting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coordinating employment and social security policy,regulating the real estate market,and so on. The success of these measures achieved better economic and social effects,and maintained the steady growth of financial revenue at the same time.

    自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为了应对突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保持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中国在税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一方面,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另一方面,采取了大量的减税措施。

    第一节 继续推进税制改革

    按照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这一时期税制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有三项:增值税转型;成品油税费改革;房产税内外统一。

    一 增值税转型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据此公布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和自制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依法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初步实现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

    增值税转型可以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特别是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更新设备、改进技术和促进出口,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转变,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 成品油税费改革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以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

    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为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利用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的有利时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公平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 房产税内外统一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第546号令,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征收房产税。2009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据此发出《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房产税的内外统一有利于简化税制和公平税负。

    第二节 支持金融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发展

    为了支持金融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对于上述行业的有关准备金、股票交易和储蓄存款利息等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税收措施,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种。

    一 2008年出台的有关政策

    2008年9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将对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征税改为仅对出让方征税。

    2008年10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即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要采取包括税收在内的多种措施,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2008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