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改善农村面貌,加快农村发展,既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河北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近5万个行政村配套改进,整体提升(简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研究这一行动的理论内涵和实现路径,对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建设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加快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当前河北城乡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深刻把握和在历史发展纵深感知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河北省着力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使得城镇面貌显著改善。然而,长期受二元体制及“重城轻乡”意识的影响,不论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还是民居环境,农村与城市的面貌落差都较大,对农村的历史欠账较多。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加快农村发展,不仅要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同时也需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因此,在当前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背景下,河北省委、省政府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立足农村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反哺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使农村居民能够享有与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过上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现代生活,让农民能够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着力建设生态型村庄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成美丽中国”。从当前农村发展现状看,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不仅表现为传统意义上的“脏、乱、差”,而且呈现出生产污染与生活污染并存,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新趋势。从整体上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城市生态文明的拓展和升华,同时也是农村生态文明的重塑与提升。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的全过程,生态文明、田园风光与现代村落有机结合,打造生态田园特色美丽村庄,既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促进优势要素向农村流动,增强农村发展能力的迫切要求。建设生态型美丽村庄就是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农村发展方方面面的最好诠释。
(三)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扩大内需,而拉动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一方面,通过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市场环境、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河北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一半,随着农村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供给数量、质量的不断增加,农村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农村商品供给率和服务效率的不断提高,在农民收入水平逐年增加的利好趋势下,农民购买力也会持续增强,农村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将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过程中,需要进行一些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可进一步拉动钢材、建材、装饰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农民为了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必然会购置新型家电等日用消费品,将拉动家电行业的发展,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提高农民幸福指数的根本落脚点
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双重推进,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相互交织、渗透、融合下,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河北当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村生活基础设施仍很薄弱,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还不彻底,生活品质还很低。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改变现状,追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