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彩票是一种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为社会公益事业筹集资金的有效方式。借鉴国外的经验,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分别于1987年和1994年开始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20多年来,彩票的销售额逐年攀升,彩票事业也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仅中国福利彩票1987~2012年就累计销售7876亿元,筹集公益金2530亿元[1]。彩票已经成为我国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的重要渠道,不仅如此,彩票业的快速发展,还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为政府增加了税收,带动了信息技术、新闻出版、印刷、广告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也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壮大,彩民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群体,其中又有相当比例的彩民存在着过度购彩行为,产生了一些消极的社会影响,亟须对其加以研究和引导。
一 彩票、彩民和过度购彩
(一)彩票
彩票,也被称作奖券,英文称之为“a lottery ticket”。《辞海》(1999年版)把彩票解释为:“俗称‘白鸽票’。以抽签给奖方式进行筹款或敛财所发行的凭证……”《现代汉语词典》把彩票解释为:“彩票,奖券的通称。”对奖券的解释为:“奖券,一种证券,上面编有号码,按票面价格出售。开奖后,持有中奖号码奖券的,可按规定领奖。”2009年7月1日实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对彩票做出了明确规定: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我国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彩票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彩票按特征可以分为传统型、乐透型、数字型、透透型4种彩票类型。
(二)彩民
“彩民”这一词语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是民间模仿“股民”形成的对买彩票购买者的称呼,后来逐步被彩票机构以及一些媒体所使用。2005年出版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入了“彩民”这个词,把“彩民”解释为“买彩票或奖券的人(多指经常购买的)[2]”。这代表“彩民”这个词语得到了官方的承认,彩民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彩民人数超过2亿人。我国彩票发行20多年来,彩民通过购买彩票为国家筹集了大量的公益金,为我国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中,中国彩民被授予“慈善特别大奖”。
(三)过度购彩
随着近年彩票业的蓬勃发展,彩票玩法不断推陈出新,彩民数量也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上不断出现通过抢劫钱财、挪用盗窃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来谋取购彩资金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彩民的彩票消费行为,但对彩民过度购彩行为的研究还不多,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界定何为过度购彩。本研究认为,过度购彩行为不仅表现为购彩投注金额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也表现为购彩“成瘾”,心理上对彩票形成依赖,彩票过多地占用了工作和休闲时间,影响到本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甚至为购买彩票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基于此认识,本研究将过度购彩行为界定为对彩民本人或社会关系以及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购彩行为。
二 彩民过度购彩行为的社会影响
(一)过度购彩行为会危害个人的心理、生理健康
大多数彩民都是抱着娱乐的心态购买彩票,但还是有一部分彩民随着购彩时间、频率的增加,会产生一种病态的心理。许多有过度购彩行为的人会坚持每期买彩票,偶尔因为某些原因没买就会产生焦虑的情绪,觉得自己错过了大奖,处在不断的自责之中。过度购彩的彩民往往会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来研究彩票,总感觉大奖在眼前,产生一种类似于“赌博”的成瘾性,在自己的投入没有得到回报时,会越投越多,陷入恶性循环,难以自拔,不仅严重损害自己的心理健康,还会产生失眠等生理健康问题。
(二)过度购彩行为会危害个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
彩民一旦形成了过度购彩行为,必然会整天沉溺于彩票上,无心家务和工作,听不进家庭成员的劝告,甚至会和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产生冲突,影响家庭和谐。还有彩民为买彩票而向周围亲友、同事借钱,因无力偿还而严重影响自己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给自己或家庭的声誉、财富、生活水平、职业等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