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1年10月 |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并通过了《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明确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这一两性平等发展的全球性策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把女性发展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和努力的目标。
在《北京行动纲领》提出的12个关切领域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福建省于1996年制定了第一部以妇女发展为主题的政府规划,即《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1996~2000年)》,并在第一部纲要实施的基础上制定和发布了《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的是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001年,福建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了福建妇女优先发展的领域,从六大方面确立了实施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规划的实施有效推动了福建妇女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福建妇女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内容归结如下。
(1)各界妇女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妇女自身发展和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2)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普遍提高。各级政府针对妇女实施的造福工程和小额贷款等扶贫政策,帮助农村妇女和贫困妇女创业就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3)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女性进入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和管理。
(4)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妇女的受教育面不断扩大,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女性拥有较多的继续教育机会,福建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居领先地位。
(5)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妇女保健投入不断加大,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生育健康得到保障,孕产妇的死亡率大大降低,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以上。
(6)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力度不断增强。妇女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从源头上增强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先进社会性别文化,营造男女平等和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妇女自身地位的提升也有力地推进了性别平等的进程。
根据2000年以来妇女发展的总体态势,本报告力求从《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监测统计数据出发,总结分析和评估福建妇女生存发展的现状,并提出促进福建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
以下将对妇女优先发展的六个领域作具体阐述,主要关注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
一 妇女与经济
(一)目标与策略
《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从福建的实际出发,在妇女与经济领域提出了六个主要目标,并为目标的实现制定了相应的策略措施(如表1所示)。
表1 妇女与经济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二)进展与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发生了十分显著的变化,女性的初婚年龄逐渐提高,劳动收入与受教育程度也大幅提高,女性的职业类型更加多样。近年来,党和政府推动女性参与经济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效显而易见。
1.女性从业人数比例提高
福建省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营造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重视帮助下岗和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维护妇女公平就业的权益。2000年以来,全省从业人数不断增加,女性就业人数同比增长;到2010年,全社会从业人员达2181.33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95.2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5.62%。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数呈增长趋势,十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如表2和图1所示)。
表2 2000~2010年全社会从业人员情况
图1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2.十年间女性从业的行业构成基本稳定
在城镇单位各行业中,女性从业人员分行业构成比重如表3所示,十年间女性从业的行业构成比重基本保持稳定。2002年在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从业的女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