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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安全世博”与长三角城市安全合作机制

    作者:潘光 王震 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摘要:本篇首先介绍了重大国际活动安保工作原理与程序,并提出长三角城市在上海世博会期面临的安全形势,以及长三角城市公共安全建设与合作的成就和面临问题,然后就长三角城市构建“安全世博”和推进安全合作提出相关建议。

    一 重大国际活动安保工作原理与程序

    世博会安保工作属于重大国际活动的“城市安全保卫”,因此,本文主要介绍重大国际活动的安保工作原理及相关程序。

    (一)安保工作原理

    一般来说,城市安全风险包括三类:一类是“天灾”,比如台风、地震等,属于人类比较难以控制的自然灾害类型;第二类属于偶发性的安全事故,比如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它一般不是蓄意而为,但影响不可小觑;第三类是人类有意识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就是“人祸”,比如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毒品走私等等。

    在三类安全风险中,第一类和第二类往往带有较大的突发性和不可抗性,其过程也相对单一。第三类则往往比较复杂,通常至少会包括如下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受极端思想的影响,开始犯罪行为的准备,比如进行踩点选定攻击目标、筹划方案、采购器材等;第二阶段,突破正常的安全程序,进入目标现场,实施犯罪活动;第三个阶段,犯罪后的逃逸。

    上述三类安全风险的不同特点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开展安保工作的起点,也即根据其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反制措施,以保证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和城市正常运转。虽然国内外专家对安保工作程序的表述各有不同,但几乎所有的应对措施都是基于这一原理来进行设计和筹划的。比如在恐怖主义问题上,以色列国际反恐研究所(ICT)所长勃阿兹·加诺(Boaz Ganor)教授就曾指出,恐怖主义的危害等于恐怖分子的攻击意图加上其行动能力,因而一个有效的反恐政策应该既能降低恐怖分子的攻击意图,还能降低其发动攻击的能力。[1]

    根据上述原理,重大国际活动防范的具体规划通常也分为三个阶段(或者三种类型),每个阶段的工作重心会因应不同类型风险的不同特征而有所变化。但三个阶段并不是孤立的、毫无联系的。

    1.重大活动的前期安全防范计划

    前期防范计划主要是“准备那些每个人都希望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它是安保工作的起点,也往往是最佳时机。该计划的目的有四:一是明确社区、公司、政府、个人或重要设施等可能的“目标点”在活动中面前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二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风险,制定相关的安全政策和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漏洞;三是根据前期获取的相关预警信息主动出击,提前发出预警并作出相应防范,包括应对天灾所需的必要物质;四是阻断犯罪分子生成的渠道,比如思想教育、技术监控等。

    前期防范计划是在实际操作层面的指导性方案,它应当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模式。制订方案时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和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而且所制订的方案必须是即时性的,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在具体操作层面,前期防范筹划主要涉及:信息收集、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组织协调、针对性训练、装备与物资供给准备,等等。

    2.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计划

    安全事件应对计划主要是处理各种类型安全事故的一个具体行动指南。它应当解释需要采取何种措施?何时采取?谁来采取?这些措施应当如何执行?等等。事件应对计划包括两部分:一个是针对潜在的和可疑的安全事件的处置与快速评判;一个是安全事件发生后的现场处理,包括应急响应、快速出击、紧急救援,等等。这一计划同样需要个人、企业单位和政府官员,以及强力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3.事发后的处置计划

    事后处置计划主要是在发生恐怖威胁、爆炸、人质劫持和其他安全事件之后的后续处理。一般来说,事后处置计划应当包括当局开展相关事件调查和维持正常秩序运转所需的一切东西。它包括社会功能快速回复、现场调查与取证、连带性破坏和实物毁坏的赔偿与重建,以及对恐怖事件长期影响的评估,对原来防护计划优缺点的评估,经验与教训总结,等等。[2]

    4.长期性的社会动员与教育计划

    这一阶段主要通过长期性的教育宣传,使民众掌握足够的相关安全知识,特别是应急处置尝试,增强民众在突发事件面前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处置能力,包括为政府的相关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一般来说,第一个阶段的工作属于“主动性”或“积极性”安全防范措施;后两个阶段的工作属于“被动性”或“消极性”安全防范措施。虽然“主动性”措施可以实现先发制人,能够有效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破坏,是最为理想的应对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