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一 历史文化名城概念之界定及内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是我国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08年由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这部条例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做了这样的界定:“一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是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是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是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1]可以看出,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在于“历史文化”上,必须具有显著的历史文化特色,其表征则体现为文物、建筑、城市(镇、村)布局、历史沿革、历史上的特色产业与重大公共工程等,这其中既包括有形的历史遗产也包括无形的历史遗产,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 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与特色
(一)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简介
甘肃省目前有敦煌、张掖、天水、武威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宕昌县哈达铺镇,榆中县青城镇、金崖镇,永登县连成镇,古浪县大靖镇,秦安县陇城镇,临潭县新城镇等7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有兰州、酒泉、临夏、临台、庆阳、夏河、陇西、会宁等省级历史文化名市及县;有文县碧口镇、通渭县马营镇、华亭县安口镇、碌曲县郎木寺镇、华池县南梁镇、积石山县大河镇等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些名城名镇在历史上曾扮演过区域政治中心、经贸中心、文化中心及军事重镇等多重角色,在数千年、数百年漫长的积累和发展变化过程中形成了各自鲜明的特点。本文以甘肃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例,着力探讨这些极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现状、保护困境、保护意义以及提升保护力度的对策建议。
(二)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及特色
1.历史时期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
甘肃省国家级四大历史文化名城都具有久远的历史,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都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每座城市都深深地烙有历史的痕迹,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比如,从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看,每座城市都在不同的领域里产生过辉煌的历史。
举世闻名的敦煌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党河和疏勒河下游最大的绿洲之上,地处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交汇处,是“丝绸之路”西出玉门关和阳关的重要门户。春秋战国时期,这里驻牧着月氏、乌孙,西汉初年被匈奴占领。汉武帝打败匈奴后,在这里设敦煌郡,成为河西四郡之一。晋时,敦煌为沙州州治。公元400~405年,敦煌成为西凉国(李暠所建)之国都。北魏初年,中央政府置敦煌镇,后置瓜州,均以敦煌为治所。北周改敦煌为鸣沙县。隋朝重设敦煌郡,唐武德初年改为西沙州,贞观七年(633年)改成瓜州,建中二年(781年)沦陷于吐蕃。唐大中五年(851年),敦煌人张议潮收复瓜、沙二州,自此,敦煌处于归义军的统治之下,直至宋仁宗年间。宋至清雍正年间敦煌一直被称作沙州,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改名为敦煌县。
张掖,又名甘州,位于河西走廊中部,是“丝绸之路”之要道。黑河横穿全境,灌溉良田万顷,成为著名的张掖绿洲,由于黑河的灌溉之利,这里素有“塞上江南”“金张掖”的美誉。春秋时期,这一带驻牧着月氏和乌孙。西汉初年为匈奴所占领,汉武帝时设张掖郡,其意取自“张中国之掖,断匈奴右臂,以通西域”。后因黑河改道东移,晋代迁郡治于黑河东岸的张掖城(今张掖),并改名为永平县。前凉、前秦、后凉和北凉均在此建都。西魏时,因城西甘浚山麓泉水甘洌遂改名为甘州。唐代张掖为甘州郡治。元代为甘肃省会。明代置甘州左、右卫,属陕西行都司。清置张掖县,为甘州府治,甘州隶属甘凉道。
武威又称凉州,取自“金行其地,是故寒凉”之意。武威位于甘肃省西部河西走廊东端,是河西走廊开发最早、人口最密、经济最繁荣的地区,有“银武威”之称。武威有悠久的历史,距今4000多年前,武威一带已有人类居住、繁衍、生息,并从事着农牧活动。春秋时,月氏、乌孙来此驻牧。西汉初年被匈奴占领,汉武帝时设武威郡,郡治姑臧(今武威市),辖10县,当时武威县位于今民勤县东北。从西汉至宋代,武威市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