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
一 导论
目前,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正在全国各地残疾人联合会的推动下紧锣密鼓地进行。河南省作为残疾人口大省,目前也已经成立了“两个体系”建设办公室,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建设的研究工作也正在展开。
有关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研究已经有不少可供参考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2006年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河南部分)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一手资料。但是,转眼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而这三年也恰恰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快速推进的三年。那么,目前河南省残疾人,尤其是农村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情况如何?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前些年相比,究竟有多大程度的改善?他们对于养老保障、合作医疗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哪些预期、评价和建议?目前已经建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残疾人的现实问题,今后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还应该在哪些方面加强和突破?
带着上述问题的思考,同时在河南省残联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在河南省残联、郑州大学和河南省社科院三家机构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2009年河南省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调查”课题组于2009年9~10月份围绕上述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资料的收集。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45份。调查员均为郑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及2009级社会学和社会保障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由于我省农村残疾人口规模庞大,并且不容易得到有关他们的详细信息,因此,调查没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来选取样本,而是利用调查员均是河南籍的特殊便利条件,由调查员主观选取农村残疾人样本进行调查。由样本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结论虽然在推论总体时要慎重,但也基本反映出我省农村残疾人的大致状况。
以下是样本的分布情况。由图1可以看出,本次调查涉及我省18个地市的91个县。其中,三门峡、平顶山、济源、鹤壁和漯河的样本数量较少,其他地区样本数均在20及以上。
图1 2009年河南省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需求调查样本地域及分析
二 河南省农村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状况
(一)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情况
1.参合率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全省有143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工作,参合农民达到6101.75万人,参合率达到86.95%。截至2007年,全省只有开封县等14个县(区)没有开展新农合工作。2008年初,全省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省157个县(市、区)有7203.2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1.39%。[1]
同样作为农村居民的残疾人群体,他们参加新农合的情况如何呢?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的问卷在这方面有所涉及。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残疾人的参合率为85.42%,与全省90%左右的参合率基本一致。这充分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确在我省做到了基本覆盖和普及。与2006年的“二抽”数据相比,新农合在农村残疾人群体中的覆盖率从30.63%上升到目前的85.42%,这也反映了省卫生系统在这三年中的工作力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农村认同和接受的程度。
2.新农合“很重要”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总计82.6%的被调查者认为这项制度“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这充分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居民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农村残疾人群体而言,这项制度尤其具有特殊的意义和重要性。
3.新农合能给农民报销部分看病花销
我们的问卷特别设计了“农村残疾人每年用于看病的支出”以及“新农合报销比例”等问题,用于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制度对于农村残疾人的作用。以下是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
图2 农村残疾人每年用于看病的支出
由图2可以看出,在我们的样本中,农村残疾人每年用于看病的支出在100元以下的占总数的24.64%,支出在101~500元的占样本总数的24.06%,接下来依次是:501~1000元(17.1%)、1001~2000元(14.2%)、2001~5000元(10.43%)、5001~10000元(5.22%)、10000元以上(4.35%)。其中,享受新农合报销的比例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