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
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得以逐步建立。尤其是作为中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业大省,河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显得意义重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都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状况,改善农村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即将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更为广大农民带来了新的希望,使农民在实现“种地不缴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将实现“养老不再愁”的夙愿。
一 河南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
(一)新农合获得全面推广
河南的新农合自2003年试点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广大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缓解。截至2009年5月,河南全省157个县(市、区)的参合农民达到7477.2万人,参合率达94.08%,比2008年提高了2.28%,越来越接近新制度全覆盖的预定目标[1]。补助标准也提高到80元(预计2010年将达到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尽管我省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没有受到影响。
河南省卫生厅实施的“五大工程”已经全面启动,其中农村卫生“五年百亿工程”将用5年的时间筹资近百亿元,重点支持建好县级“三院一所两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120指挥中心),完成6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所有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要用5年时间,投资4亿多元,免费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专科生,逐步实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以本科生为主、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以专科生为主。同时,将全省10万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
同时,“城市医师支农工程”亦启动实施,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或副高职称前,必须到农村连续服务1年,选派省、市、县级医院医师集中支持全省3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二)农村低保大幅提标扩面并分类施保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低保制度确实是解决农村贫困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的高效、便捷的救助方式。截至2009年7月,全省累计接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534万人,2141.6万户,人均月保障水平58元[2]。
鉴于我省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样一种状况,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群众生活水平等因素,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并从2009年7月开始,执行人均月补助水平不得低于50元。同时还要求农村低保覆盖面占农业人口的比例由现在的3.4%扩大到4.5%左右。扩面时重点把重度残疾人、重病人、艾滋病患者、孤儿、子女无能力赡养的老年人等经济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为了使救助对象更有针对性,在提标扩面的同时,还通过分类施保来增强救助对象的瞄准度。比如,郑州市依据农村低保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A类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户,该类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其他人员无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的家庭;B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该类家庭主要成员伤亡,部分成员有劳动能力,但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时间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C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该类家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主要成员虽然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能力较差,生活状况会因就业、农业收成等因素产生变化而脱贫,需要短期保障的家庭。在补差标准上,实行分类核定,对A、B、C三类低保对象家庭,分别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60%、40%的标准核定补差[3]。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避免了制度的“一刀切”。虽然工作量增大了许多了,但是更加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三)新农保试点积极推进
按照国务院新农保工作的部署,2009年河南省10%的县(市、区)将试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河南的新农保制度探索已经形成了三种模式:以郑州和济源为代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模式;以罗山县和辉县市为代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和以南阳为代表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养老保险模式。这三种模式为全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