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
一 河南职工工资收入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河南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全国其他省市区相比,当前河南省职工工资收入整体水平偏低,行业间工资收入水平差距悬殊,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增大的趋势仍然存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健全、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收入过高、增长过快,企业普通职工与企业经营者工资差距过大;部分企业职工工资没有随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工资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个别企业还存在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侵害职工权益问题。全省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份额偏低,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一)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增加,涨幅较大
河南省18个地市2008年平均工资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见表1),其中周口市比上一年增长幅度最大,超过31%。
(二)与全国其他省市区相比工资收入整体水平偏低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河南省为14485元。有9个省(区、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22个省(区、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工资最高的5个地区是:北京市39663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2.01倍;上海市39004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98倍;天津市27687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40倍;浙江省23603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20倍;广东省23078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17倍。
表1 2008年河南省各地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及比上一年增长情况
平均工资最低的5个地区是:河南省14485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3.4%;海南省14902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5.5%;江西省15224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7.2%;黑龙江省15454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8.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681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9.5%。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北京市为44715元,上海市为39502元,河南省为24816元。河南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413元,低15.1%,比北京市低19899元,低44.5%。
(三)行业间工资收入水平差距悬殊
从全省看,2007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在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金融业:33945元;采矿业:31231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866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11410元。金融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分别比农林牧渔业高出22535元、19821元、17250元。
2008年河南省平均工资收入最高的前3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39748元,采矿业:37735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1503元;平均工资收入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13631元,住宿和餐饮业:16722元,批发和零售业:17192元;平均工资收入最高的行业分别比收入最低的3个行业高出26117元、23026元、22556元。收入最高的3个行业平均工资分别是收入最低的3个行业平均工资的2.9倍、2.4倍、2.3倍。
电力、烟草、电信、石化、金融等垄断行业高工资高收入已是公开的秘密,除工资以外,他们还享有“垄断福利”。一些垄断性行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和优势,用掌握的行业资源为本行业的职工和其家属搞“垄断福利”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 问题分析
河南省职工工资水平偏低以及省市间、地市间和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已成为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采取积极措施,努力缩小差距,才能实现真正的全省和谐发展。
(一)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实力,是提高河南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根本途径
职工工资水平从一个侧面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它虽然更多受到宏观政策的影响而不由市场直接作用,但工资水平的提高,说到底是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只有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才能为职工工资的持续增长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繁荣发展、企业效益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增加,职工工资水平才有提高的可能。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经济越发展,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条件就越具备,就越能增强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当前,河南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总体上看,全省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因为金融危机影响而逆转,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作为克服当前困难、应对挑战的当务之急和有效举措,又作为增强竞争实力、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