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2009年,按照党的十七大“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与十七届二中全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的要求,河南省省委、省政府积极部署,精心安排,在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地方政府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 河南政府机构大部门体制改革现状
(一)思想统一,任务明确,循序渐进
河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009年1月,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上报中央并获正式批准。根据中央批准的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与《河南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至此,河南省大部门体制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2009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全面动员、具体安排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二是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三是强化落实责任,理顺职责关系;四是严格控制编制,加强编制管理。2009年8月,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举行。通过这两次会议,全省在思想上实现了统一,充分认识到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遵循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的原则,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2009年上半年,完成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2009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二)精兵简政,上下对口,注重民生
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在省级部门措施有以下几个。
一是组建新设一批政府机构。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二是撤并一批政府机构。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不再保留原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整体划入省政府研究室。撤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的省政府研究室牌子。将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整体划入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省政府口岸办公室整体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是重新整合划分政府机构职责。将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和工业经济运行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工业行业管理职责,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中小企业服务职责,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将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和住房保障职责。将省交通厅的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增加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强化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职责。将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将省煤炭工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