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2013年9月,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在黑龙江省进行了民意问卷调查。被访者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等十三大社会阶层,其中,农业户口(在农村生活)占19.9%,非农业户口占69.4%,农业户口(在城市生活半年以上)占10.7%。本次调查共发放1099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098份,有效率达到99.9%。
一 个人社会评价
1.多数民众认为自己的实际生活水平与上年相比“稳中有升”,并对未来五年生活水平的提升较有信心
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对“与去年相比,你的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的判断,多数民众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稳中有升,仅有少数民众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或“不好说”(见图1)。并且,对于未来五年生活水平变化的预测上,多数民众也对生活水平的上升表现出较强的信心(见图2)。
图1 2013年黑龙江省民众与上年相比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图2 黑龙江省民众对未来五年生活水平变化的预测
近5年,全省的民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6249.5亿元,年均增长23%。共改造建设386.3万套住房,1000多万城乡中低收入居民迁入新居。政府还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力度,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重视物价调控和居民“菜篮子”工程。政府的这些努力使黑龙江省民众对未来生活水平的提升也表现出较强的信心。
2.民众月收入集中在1001~5000元,超过半数民众对自己的收入状况不满意
根据此次问卷调查数据,被访民众的收入多集中在1001~5000元,半数为收入较低群体(见图3)。多数被访民众对自己的收入状况不满意。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6.7%的被访民众对自己的收入“很满意”,有37.8%“比较满意”,超过半数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见图4)。
图3 黑龙江省民众月收入状况
图4 黑龙江省民众对自己收入状况的满意程度
近年来,黑龙江省的收入分配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增长73.4%,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由居全国第12位上升为第10位。但与此同时,黑龙江还存在地区、行业、群体收入差距大和转移支付改革缓慢等问题,尤其是近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平均数差距逐年拉大(见图5)。而产业结构不合理、权利分配不均衡、税收和社保制度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只有坚持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拓宽就业渠道,才能从根本上增加居民的收入。
图5 2009~2012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比较
3.多数民众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处于中层或中下层,多种综合因素决定公民社会地位
此次社会调查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等十三个社会阶层。在被访民众中,多数人认为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处于社会中层或中下层(见图6)。有61.2%的民众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比较满意,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认同也越来越理性、客观。
图6 黑龙江省民众认为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所属群体
问卷调查显示,在决定社会地位的要素中,民众认为排在第一位的是“经济收入”,排在第二至第四位的依次是“政治权利”、“学历层次”和“家庭出身”,比例最高的是“四者的总和”,为37.4%(见图7)。由此可见,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转型期,各种要素综合起来才能最终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而如何让社会结构更加合理,如何进一步强化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让阶层上向流动的渠道更畅通,则需要政府的进一步努力。
图7 黑龙江省民众认为决定社会地位的要素
图8 黑龙江省民众对自己目前生活状态的总体幸福感
4.2/3的民众对自己生活状态的幸福感较强
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对于自己目前生活状态的评价,超过2/3的民众有较强的幸福感(见图8)。其主要原因在于: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收入的增长,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从文化心理角度来看,黑龙江省是个移民省份,文化上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居民有知足常乐的传统心理;从地理位置上说,黑龙江省属于内陆省份,生活节奏比沿海省份相对缓慢,居民对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比较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