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近年来,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发展进步显著,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其业务活动的领域及方式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随事进”,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和作用发挥。
一 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及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几年来,黑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致力于管理创新、培育发展、政策创制和提升能力,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和作用发挥,彰显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黑龙江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日益推进,近几年,全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统称)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据统计,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的社会组织由2006年底的10139个发展到2012年底的13316个,比2006年递增31.33%;其中基金会由2006年底的17个发展到2012年底的53个,比2006年递增211.76%;社会团体由2006年底的4458个发展到2012年底的5874个,比2006年递增31.76%;民办非企业单位由2006年底的5664个发展到2012年底的7389个,比2006年递增30.46%。
1.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机制
2009年,黑龙江省分别在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市道里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行政执法、基层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观察点;2010年分别在哈尔滨、佳木斯建立了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和自身建设观察点;2011年分别在大庆和双鸭山建立了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社会组织公益培训观察点;2012年分别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伊春市伊春区和牡丹江市爱民区建立了培育基层社会组织观察点;2013年,分别在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建立了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观察点。这些观察点的建立,都有制度性的成果,并为全省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2.大力培育公益性和社区社会组织
在省民政厅重点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方针下,各类基金会发展迅速,2010年审批数达到2009年的3倍。据2013年3月初步统计,全省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已达2211个。
3.创新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社会组织人才政策、社会组织党建政策、行业协会管理标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行为。
4.引导社会组织履职尽责服务社会
第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集中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攻坚”活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推进。截至2012年6月底,全省社会组织中应建党组织的有1742个,已建党组织的有1308个,党组织覆盖率为75.09%。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鹤岗等地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全覆盖。2010年、2012年省民政厅分别在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评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先进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指导单位”。2010年,哈尔滨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嫩江大豆行业协会、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2012年,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商会党委经省民政厅推荐、民政部审查,被中组部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47万多个社会组织中只有22家获此殊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黑龙江省涌现出以省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为代表的339个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和以齐齐哈尔市抗癌乐园党支部书记王瑞运为代表的113个社会组织战线的突出个人。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宣传和推荐社会组织党建典型,并努力争取使其在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中占有一定的比例。2012年,齐齐哈尔市抗癌乐园党支部等7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被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有299家获得表彰,社会组织所占比例为2.3%),这是黑龙江省首次社会组织进入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范畴。2013年10月,齐齐哈尔市抗癌乐园党支部书记王瑞运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四届道德模范。
第二,多措并举,注重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依托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了首届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班,全省各地先后4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