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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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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转型时期的贵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作者:程凯 吴大华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十二五”时期,贵州省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发展的趋势诱发了发展进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本文对社会转型期的贵州发展形势、纠纷特征与解纷机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必须正视社会转型中的纠纷问题,研究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便用更好更科学的对策来化解纠纷。

    近些年媒体上关于贵州纠纷的报道频繁出现,传遍国内外的如“瓮安事件”;2011年5月1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的仁怀市茅台镇“白酒一条街”的规划及实施强拆事件,罔顾民生,执法违法;2011年5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播出“贵州贵阳黑恶势力介入暴力拆迁案38人获刑”;最近,网上流传“遵义市红花岗区强征强拆引发群殴”、“安顺‘7·15’事件”和“黔西‘8·11’事件”的视频或消息等,表明当前的贵州发展面临着纠纷升级的严峻挑战。

    一 现状透视:社会转型期的贵州发展形势、纠纷特征与解纷机制现状

    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贯穿于贵州省“十二五”的全过程中;贵州“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扩大总量中调整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完善区域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创新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到2010年贵州地区生产总值为459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2.8%。第一产业增加值630.33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800.06亿元,增长16.6%,其中工业增加值1516.87亿元,增长15.7%;第三产业增加值2163.58亿元,增长12.1%,这表明贵州全省的社会各项事业正在全面进步,为进一步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尽管如此,贵州省与其他省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这种严峻的现实和发展的趋势诱发了发展进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虽然合理的矛盾纠纷是推动社会正常前进的动力,但过多的矛盾纠纷也消耗了社会正常发展的大量资源,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增加了不和谐的因素,也削弱了贵州省委的执政资源和基础。这种悖论不得不使我们认真对待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纠纷,研究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统计,在全国4981370件纠纷中,贵州省有98515件,占全国总数的1.98%。在统计全国的32个省级单位里(没有台湾省的数据),贵州处于第23位,而2008年贵州省的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26位,这说明贵州的矛盾纠纷情势要高于同期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贵州全省的纠纷情势来看,贵州的矛盾纠纷具有以下特征:①纠纷的主要诱因是经济性;②纠纷的链式反应呈现复杂性;③纠纷的典型表现是群体性;④纠纷的不同领域呈扩散性。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式方法多样:有诉讼机制,协商(谈判)、调解、裁决(仲裁)三种基本方式及其组合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形态上有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与之并行不悖的也有道德规范、自治规范、村规民约、民族习惯、宗教等规范化体系,它们在各自不同的场域共同承担着解决纠纷的任务。

    同时,把非诉讼方式与司法诉讼相结合,增强法院对案件的宏观调控能力,对立案前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调解与诉讼的衔接、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及立案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调解与诉讼的衔接两方面的衔接机制进行规范,并扩大赋予有合同效力的调解协议的范围,鼓励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发展,构建起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构建方式。针对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的态势和特点,贵州省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做法是:一是针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领域引发矛盾的问题,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如铜仁地区创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工作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针对矿区、库区、工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特点,制定了《关于创建平安和谐矿区库区工区的意见》,在全省开展了“平安和谐三区”创建活动。三是针对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组织省直部门制定了《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办法》及《公安机关处置非正常死亡案(事)暂行规定》,规范纠纷处理。四是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把纠纷调解率、案件调撤率、服判服处率等纳入执法考评内容,建立了调解优先办案机制,“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开展了积案化解及案件评查等活动。五是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意见》和《贵州省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等。

    我们认为,目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