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
一 引言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任务”的重要要求。2006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在第一版发表了《努力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三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社论。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1]。所有这些,都传递给我们一个相当清晰而又相当强烈的信号,那就是政府对社会工作人才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期待。
2007年上半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局开始着手“中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课题。课题被分解为若干子项目,并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调研,调研目的在于了解当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现状,结合职业化进程,从提高为社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角度,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政策制定提出对策措施。
本报告作为课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式启动于2007年9月。课题组成员在遵循人事局制定的调研大纲和研究重点的基础上,采取了以下的主要调研程序:其一,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广泛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上海社会工作人才的研究文献资料,进行了加工和整理与分析研究;其二,课题组成员采取了会议、访谈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其三,实地采访了上海社会工作人才相关部门,如上海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某些高校和部分社会工作者以获取直接的第一手资料。本报告侧重于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实践层面的分析,旨在为中国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提供某些政策建议和经验参考。报告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回顾了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历史进程;第二部分归纳了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第三部分明确了上海市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第四部分则提出了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
二 上海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历史进程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的助人活动和专业,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西方社会产生的,主要是政府、个人或社会团体进行的慈善、社会扶助、社会救助等活动。在我国,社会工作主要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用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帮助个人、家庭、特定群体等服务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从而起到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作用。社会工作的范围很广,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保障、社区建设、心理疏导、司法矫正等都是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
上海是中国内地较早开展社会工作实践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城市之一,在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历程中,上海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即探索起步阶段(1993~2002年)、发展推进阶段(2003~2005年)和全面深化阶段(2006年以来)[2]。
(一)探索起步阶段(1993~2002年)
该阶段起始于1993年,以某些特殊的年份为分水岭和特殊的事件为主要标志,上海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整合、从基层尝试到宏观筹划的历史进程。主要的事件大致如下:
——1993年,上海响应民政部开展社会工作探索的号召,成立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这标志上海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正式起步。
——1996年,华东理工大学率先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这标志上海社会工作人才学历教育的启动。
——1997年,浦东新区引进国内首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工作,并逐步在多领域设置了社会工作岗位,这是上海社会工作人才基层实践工作的开始。
——1999年,卢湾区成立社区社工协会,探索开展社工岗位培训、资格评定和从业规范管理,推动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者转轨。
——2000年,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成立,它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由政府主办的专门以开展社会工作岗位培训并以“社会工作”命名的省级专业培训机构。
——2001年,上海市东方医院社工部成立。它是国内第一家设置独立社会工作部门并配备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的医院。
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可行性研究。2001年6月,受上海市民政局委托,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开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