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
自1978 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 年实施学位制度后,我国从一开始就把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生教育层次,其教育目标定位在从事高深的科学理论研究以及为高校提供合格师资,相应的在学位类型上也是单一的学术研究型学位。在人才断层刚刚开始修复的时期,为了解决当时我国高等院校师资匮乏的矛盾,这种模式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我国社会各行各业都提出了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并且不断扩大,一些在职人员接受高层次教育的愿望也不断增强。虽然我国专业学位教育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对不同类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边界并不清晰,导致在培养模式上的混同,影响了不同类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无法满足社会多层次的需求。因此,深入研究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才能更好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促进中国研究生人才的健康全面发展。
一 中国硕士研究生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1902~1948年)
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产生是“西学东渐”等外力逼迫的产物,也是中国知识精英和各时期政府励志图新的结果。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从第一次在《钦定学堂章程》中出现,到民国后期以法律形式规范下来,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正是这个阶段的发展,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研究生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其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酝酿阶段(1902~1911年)
当帝国主义列强用炮舰轰开我国的国门后,腐朽没落的晚清政府逐渐沦为帝国主义的傀儡,有着五千年光辉灿烂历史文明的中华民族沦落成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在这种背景下,腐败的晚清政府为了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接受维新派的改革主张,从1901年起,开始实行所谓的“新政”。改革教育、实行“新教育”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新式学校的大量涌现以及“新教育”的实施,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学制来协调和管理。于是,清政府于1902年公布了一系列“学堂章程”,即《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没有实施)。该学制纵的方向分为三段七级,其中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堂大学预科、大学堂和建立在大学堂之上的具有研究院性质的大学院。《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大学院年限不定,以研究为主,不立课程,不主讲授。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重新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其不同之处在于将《壬寅学制》中的“大学院”改名为“通儒院”,设在大学堂内大学院的修业年限不定,而通儒院的修业年限则规定为五年毕业[1]。这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由政府公布的学制。《壬寅学制》没有实施,而《癸卯学制》的通儒院在清末并未实际设立,也没有合格的学生可以招收。
尽管如此,但清末时期这种形式上的研究生教育给民国时期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为其后的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无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2.初创阶段(1912~1934年)
1911年,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运动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教育领域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在1912年的《大学令》和1913年的《大学规程》中,新建立的民国政府对研究生教育作了有关的规定和修改,包括改通儒院为大学院,不规定期限。1918年,北京大学9个研究所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开端。这个时期是中国的研究生教育逐渐起步的探索阶段,为以后中国研究生教育进行有关的立法和规范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初创阶段后,其发展的规模得到了扩展,由一校扩展到数校,由公立大学延伸至私立大学,学科专业由少数几门扩展至数门,但主要集中在文、理、法三科上。但从总体上而言,因大学数量不多,而且研究生培养工作又主要集中在少数几所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因此,当时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还不大。
3.初步正规化(1935~1948年)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法西斯开始实施它们的战争阴谋。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以此为标志,中国人民开始了长达八年的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这场残酷的战争不仅使中国人民饱经磨难,同时也使得本已开始走向正轨的研究生教育,遭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