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会展评估是会展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客观需求。随着中国会展经济不断发展,会展评估已经逐步登上舞台。2007年中国会展业的一个明显动向就是评估工作得到了广泛重视。当然,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也同时出现了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和现象。对此,现述评如下。
一 2007年会展评估成为热议话题
(一)政府部门开始关注会展评估
1.商务部委托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起草国际展会评估标准
商务部是审批、管理来华国际展览会的部门,具体工作由对外贸易司贸易促进处负责。2007年1月,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完成了受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贸易促进处委托起草《中国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评估标准和认证办法(试行)》的课题。课题包括:代部起草《通知》和《中国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评估标准和认证办法(试行)》。
该《办法》建议的内容是,在确定其达到相应标准后,可以分别授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中国名牌外经贸展览会(A级展览会)”、“中国优质外经贸展览会(B级展览会)”和“国家鼓励外经贸展览会(C级展览会)”等三种不同称号。
2.商务部委托商务部研究院起草国内展览会评估认证标准
商务部另有商业改革发展司负责国内展览会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的是服务业管理处。商业改革发展司是2003年组建商务部时由原国家经贸委相关司局合并进来的。当年国家经贸委曾经介入国内展览、展销会的管理,并指导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城贸联)的工作。特别是在2002年12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的商业行业标准。尽管在以后的实际贯彻中,该《标准》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但该《标准》毕竟在推进中国会展项目评估方面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2007年4月,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在上述基础上开始委托商务部研究院服务业研究室(其中主要负责人均为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秘书处成员)完成“起草国内展览会评估认证标准”的课题。
该课题包括:代部起草《通知》、《评估标准》、《认证办法》等三个文件。其认证的等级建议分为:A、B、C、D四级,相当于“优秀(A)”、“良好(B)”、“及格(C)”、“不及格(D)”。
3.农业部成立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农业部委托“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起草《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和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该《办法》(稿)的规定,中国农业会展项目既包括展览也包括会议、节庆等活动。其中对展会项目要通过“展会策划”、“展会运营”、“展会评估”三方面的11个子项进行考察,以确定项目的性质、品牌形象、组展水平和潜力、经贸、社会效果。在11个子项中有5项可以认定评A、B、C三个等级,其余6项只是做认定性的分类。
(二)商协会组织抓会展评估工作
1.中国贸促会展览部组织业内专家座谈讨论会展行业标准
2007年10月,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召集部分会展界的专家座谈会展行业标准等有关问题,表明中国贸促会在全国会展业的重要地位和力图发挥的引领作用。
其实早在2003年12月举行的首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高燕就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会展经济服务体系的课题,其中包括会展评估的内容。此后在2004年9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的文章——《更好地发挥展会“行业发展风向标”作用》,其中也谈到建设会展服务体系的问题,并具体规划了“协会”、“标准”、“统计”、“培训”、“调查”等5个方面的工作。但是,三四年的时间过去了,有关会展评估的工作实际进展不大,所以在2007年,中国贸促会继续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研讨。
2.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发出实行共同展览统计口径的倡议
2007年11月,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发出《关于在展览行业实行共同统计口径的倡议》。《倡议》说,近年来我国展览业快速发展举世瞩目,但全国统一的展览数据统计却大大落后;以致各地区、各行业和各展会项目之间的数据,口径不一、可比性差;与国际展览业界的数据交流也存在一定问题。展览业内人士普遍要求尽早实行全国统一的展览业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然而,当前全面、正式推行国家级展览统计工作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为此,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决定首先从制定展览业的“共同统计口径”入手,做一些有益的推进工作。
《倡议》具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