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一 基本状况分析
黑龙江省的环保产业经历多年的阶段式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拥有环保产品、环境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门类基本齐全,并且在某些领域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的产业体系。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环保企业共60家,占全部新兴产业企业比重8.3%;产业增加值为33.2亿元,同比增长12.2%。从地区分布来看,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单位88%集中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4个城市,初步形成包括产业服务、科技研发等领域的环保产业体系。
从表1可以看出,近5年全省加大了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2012年政府的投资已经达到了104.9亿元,同比增长了13.6%。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比增长除2011年略有下降外,一直呈上升态势。
表1 2008~2012年政府资金投入及同比增长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3年9月全省资金累计投入达88.4亿元,同比增长23.9%,1~9月份的资金投入都保持了稳定、较高的增长量,这说明政府一直在加大对全省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
表2 2013年1~9月黑龙江省财政环保资金累计投入及同比增长
据初步统计,2013年第二季度全省的环保企业个数为57家,占全部新兴产业企业的比重由8.3%变为7.8%。前三季度的产业增加值分别为5.8亿元、15.6亿元、24.5亿元,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
表3 2013年前三季度环保产业相关数据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具规模,然而黑龙江省目前的环境状况十分严峻,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环保产业还很弱小,环保产业的市场绩效与潜在市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黑龙江省目前环保产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质量水平低
大多数企业为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市场份额不能有效集中,市场竞争仍停留在低层次的水平上,产业内部不能形成优势企业。省内环保企业缺乏独立的科研能力,绝大多数环保产品的高科技含量少、科研成果转化较慢。虽然黑龙江省已经把环保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来培育,但大多数环保企业只是靠灵活的经营机制抢先占领一些环保产品的经营阵地,缺乏后续的科研力量。目前黑龙江省的环保产品中,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不到2.5%,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不到5%。由于长期以来观念、机制等因素,产学研之间很难有效的结合,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为10%,专利数少、创新能力弱造成大多数环保企业长期处于因袭别人落后技术的状态。
(二)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环保产业的有效需求
黑龙江省实行的以排放标准为依据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正确的,但“末端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运作模式已经过时。“末端治理”需要的技术难度很大,黑龙江省目前这方面的科研力量还达不到这种高度,资金的需求量大。而且“末端治理”与本体过程脱节的程度较大,形成了只投入不产出的状态,政府和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不高。
黑龙江省处于高寒地区,每年取暖期达140天,又是老工业基地,能源结构以原煤为主,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为60%左右,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冬季居民供热锅炉的防尘设施多数不达标,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大气污染,就要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消减”,把污染消灭在源头。水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方面尤其是松花江流域,需要研究开发和完善实用的污染控制技术,黑龙江省现有环保产品的标准化、成套性及自控性能不能满足松花江流域工业化带来的严重污染。
(三)缺乏完整配套的环保产业政策和监管体系
没有形成切实有力、带动产业发展的宏观大环境。黑龙江省的环保产业基本上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特别是在环境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渠道单一,缺乏利益驱动。在信贷、税收、技术创新等方面没有一套有力的鼓励扶持政策,不仅制约了环保产业的发展,还使一些有成形产品的企业异地南迁,寻求新的发展环境。
近几年影响环境安全的因素增多,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不容忽视,辐射安全的压力不断加大。尤其是松花江流域的企业多是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尤为严重。政府应该尽早地统一环保产品质量标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改造现有污染严重的设施。
三 促进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