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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农村女性劳务输出形势报告

    作者:杨书 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摘要: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四川农村女性就自发参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至2006年,四川农村女性的劳务输出已有624万人的规模。本文对四川女性劳务输出的主要流入地、就业方式、进入行业和职业岗位特点、在流入地的生存现状、得到的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进行调查。并对女性劳务输出中需要注意的制约女性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剖析和总结。

    20世纪80年代始,中国农民就开始自发地离乡离土进城打工。今天,中国进城打工的农民群体,正在以1.2亿的人口规模,成为和平时期世界上最大的、在本国内部迁徙流动的人群。四川省外出打工的流动人口始终在中国流动人口的整体数量上占据着重要地位。据统计,2005年,四川向省内外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已经达到了1700万人,到2006年,外出人员又新增了近40万人,升至1739.4万人[1],约占全国总流动人口的14.5%。四川农村女性的劳务输出在数量上也居全国之首,形成了624万人的规模,占到了全国3600万女性流动人口的17.3%。

    一 四川农村女性自发参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劳务输出

    (一)以劳务输出为载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缓解了四川农村土地与人口的沉重压力

    四川既是人口大省,又是农业大省。据2005年统计,四川省总人口8750万人,农业人口6628.3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人口4250万人[2],然而,四川省的可耕土地资源极为有限(6600万亩),人均耕地仅0.77亩,比全国人均1.41亩低0.64亩,其中,属中低产的又占了70.6%[3],长期以来,有限的土地资源早已不堪沉重的人口压力。以农民进城打工为载体的规模化的劳务输出不但缓解了耕地严重不足与农业人口过剩的矛盾,并且还在增加农民收入、积累建设资金等方面产生了显著效果。2005年,四川省外出打工的1700万农业人口占到了全省总人口的19.4%,占到了农业总人口的25.6%,占到了农业总劳动力人口的40%;而且,就全省4702万总就业人员、城镇1228.9万就业人员,以及乡村3473.1万就业人员来看,转移出去的1700万农民工,已占四川总就业人员的36.1%,是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1.4倍,几乎达到全省农村总就业人员的半数(48.9%)。而且,转移出去的“人口数据”最终还转换成了相应的“财政数据”:2005年,四川劳务总收入达到了722亿元,农民人均年劳务收入1081元,劳务收入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2803元中所占的比重已达38.6%。[4]

    (二)四川农村女性的劳务输出规模巨大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四川农民就开始离开土地,进入城镇,开始了以劳务输出为主要形式的流动转移。四川省的农村女性也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参与了变迁时代的劳务输出。20世纪80年代末,曾在中国大江南北被叫得很响的“川军”和“小川妹”,就是中国“民工潮”中最早出现的指代“农民工”的极具地域、职业、阶层色彩的象征性称谓。随着女性外出务工者在中国农村各地越来越普遍,“小川妹”这一对女性劳务输出者带有贬抑和蔑视的称谓已不再流行,已经被“川妹子”、“打工妹”、“妹子”、“小妹”等,或者弱化了贬抑或者模糊了地域特色的泛泛指称所代替。今天,四川农村女性外出务工已有约20年历史,她们的足迹已遍及全国。近年来,外出女性的数量还在持续增加[5],据统计,2005年,四川女性的劳务输出占全省劳务输出总量的(1700万人)32.9%,约560万人,2006年,女性外出的总量又上升了3个百分点,在外出总人口(1739.4万人)中占35.9%,也就是说,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到城镇的女性人数上升到624万人,一年中新增了64万人。四川农村流动人口在数量上居全国之首,而女性所占的性别比又在全国居首,比全国妇联的统计(女性占总流动人口的30%)高出了5.9个百分点。川籍女性在全国3600万女性农民工(按1.2亿人的30%计算)中占到了17.3%的比重,相当于1/6。[6]目前,四川省半数农民工流往省外,珠江三角洲区域约有800多万人,其中以广东省最多,约520万人,而他们之中,女性的比重又高达70%,达到了364万人。[7]

    (三)川籍女性农民工不但创造了社会财富,还为农村增加了收入

    四川的女性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生力军,为改革开放、工业化、城镇化、新乡村建设作出了贡献。据全国妇联专题调查组2006年的调查,分散在包括四川成都在内的全国10个城市中的女性农民工,年平均收入已由过去的8551元升至2005年的9229元。她们中,有51.6%的人,曾在2005年将部分收入汇往家乡,每人平均汇款4994.23元[8],超过了年均总收入的1/2。如果用9229元的年平均收入来计算,四川624万女性农民工创造的劳务收入已达到575.89亿元。若再将其半数(287.95亿元)的1/2算作她们寄往家乡的回流资金,此项资金的规模也达到了143.98亿元。全国妇联及各省市区的多项调查还表明,女性农民工寄钱回家的情况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