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
一 高校正在推进的资金和人员市场化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必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在这一形势、任务的要求下,北京地区的高等院校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的实质是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其中一是经费的资金资源,二是教师等人力资源。
经费的市场化将高校的某些领域“推向市场”,让高校自己从市场上(从教育和服务的购买者那里)取得经费。高校的市场化分布于三个层面。①学校层次: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办学,自主扩大招生,收取学费;鼓励教师获取课题,学校提取管理费,用管理费等发放绩效工资。②院系层次:举办多种形式的市场收费教育,例如研究生班、学历班、培训班、MBA、EMBA等。③个人层次:一是教师去校外兼职,例如担任翻译、律师、客座教授,去企业讲课、提供专家咨询,在民办学校担任院长职务等;二是开办或参与开办公司,例如开画廊、影楼、诊所等;三是承担外部来的课题(纵向课题、横向课题)从中得到收入,转让科技成果或专利并从中得到分成,撰写文稿获取稿费和出售版权,得到评审费(评奖、评项目、评职称),到国外去讲学、应聘出国等。
人力资源的市场化是将“人”推向市场。这些改革围绕人的市场化进行,其中包括:①人员聘任方面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实行聘用制(含解聘/辞聘)和灵活用工、人事代理;②实行岗位管理、岗位工资,推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③建立课题申请和主持的项目组制,搞活内部收入分配和津贴、奖励;④允许和鼓励在校外兼职及自办公司;⑤推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推行住房的市场化等等。
市场性改革之后,高校教师的工资被分为两个部分:①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由政府财政负担;②绩效工资,由高校自行负担,自主分配,国家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基本工资的数量低于公务员(没有绩效工资这一块),绩效工资靠自己去赚。一些高校发给教师两张工资卡,一张是政府财政给的,另一张是学校创收的。
高校的市场化改革指向两个目的:①激励高校的活力和积极性。从农村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和企业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改革得到启发,鼓励学校和教师“因多劳而多得,为多得而多劳”,保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任务完成。②减少高校对政府财政的依赖。从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得到启发,力图逐步减少对于高校的财政拨款,减轻“包袱”,以节省政府财政开支,将财政收入用于其他“更为重要”的地方。
高校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如何?迄今为止的改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报告的撰写者在2011年进行了实证性的调查研究。所采用的调查方法和所收集资料的范围是:①个案深度访谈。在北京地区访谈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负责人、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100人。②召开座谈会。在两所市属大学召开座谈会4场,其中教师座谈会2场,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座谈会2场。③问卷调查。根据北京地区高校的规模和人数数据,采用立意集中抽样方法,在11所市属院校[1]、7所部属院校[2]开展问卷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647人。④收集文献和文件资料。
二 高校教师收入出现无序状态和差距过大
市场开放了“挣钱”的路子,刺激了各类人员“挣钱”的积极性,促发了高校、院系和教师个人分别在市场中“各自为战”。
不同高校、院系和教师个人在市场中的处境并不相同。①市场机会不同。教育产品的市场需求不同,可出售性不同。例如应用性学科外来的横向项目多,基础理论学科的可申请项目则少得可怜。②市场能力不同。即使同是应用性专业的教师,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和市场能力也明显不同。一些人善于经营、有市场名望,另一些人则无力经营。③市场意愿不同。有些院系的领导和教师对于在市场中赚钱有高涨的积极性,有些领导或教师则对教学和学术研究感兴趣,不愿意在市场上耗费精力。
因为市场机会、市场能力、市场意愿等的千差万别,以及三个因素组合的千差万别,不同高校、不同院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