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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北京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调查和分析

    摘要

    问卷调查和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显示,北京绝大多数律师都表示愿意履行社会责任,实际中北京律师也广泛参与各类法律事务和社会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北京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形式多样,覆盖了各个层次的社会责任。对于各种形式的社会责任,律师参与和履行的比例有所不同,对于那些方便易行、社会需求量大的法律事务或社会活动,比如免费法律咨询、普法活动、法律援助等,北京律师有着广泛的、积极的参与;对于那些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社会声望或经济基础的社会义务,比如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办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等,则只有较小比例的律师参与。北京律师参与各类义务性的法律事务或社会活动的社会效果良好,分别在不同的领域促进了社会公益。北京律师之所以广泛地、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可以预期,北京律师今后将继续广泛参与各类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然而,这种实践的范围和方式,文化观念上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和制度上对律师职业的定位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而这两个方面的因素,目前尚处于不断的反思、调整和发展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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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冉井富: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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