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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北京律师执业责任及风险防范报告

    摘要

    我国自1993年以来,逐步探讨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并在律师法中规定下来。为了贯彻实施律师法的原则性规定,探讨建立行之有效的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降低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北京市律师协会开展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些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是自2001年3月开始,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平安保险公司合作,用会费统一为北京市所有合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投保10年来,截止到2010年底,共有14起律师执业责任获得了理赔,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使律师的执业风险得以有效转移。此外,北京市律师协会还通过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指导、不定期发布规范执业指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制度、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等措施,减少律师执业责任事故,降低律师执业责任风险,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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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宜: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律师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法律职业规则
    张弛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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