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和文化室四级群众文化网络是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一般是依照行政序列逐层设置的,即县统一设文化馆,县以上各级统一设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县以下的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统一设文化站,乡镇(街道)以下的村或社区设文化活动室。这些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和文化室是专门从事组织、辅导、研究群众文化工作而设置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它们覆盖面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产生的文化工作效益也最直接,能够满足不同职业、不同文化水准、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爱好的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我们称之为群众文化服务体系。
本文以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和文化室为研究对象,考察近六年(主要是“十五”期间)来我国群众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状况。所有数据统计取自文化部计财司主编的《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1~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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