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广西已有文物事业机构113个:其中各类博物馆、纪念馆49个,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所、站56个,文物考古研究所1个,文物考古队2个,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1个,文物商店4个,拥有业务用房13.7万平方米,文物库房1.3万平方米。全区登记在册的文物点有1万多处,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2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7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1937处,靖江王陵和合浦汉墓群被国家列入了“十一五”期间重点遗址保护项目。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管理机构收藏文物27.89万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03件(套),二级文物5401件(套)。“十五”时期,广西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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