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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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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从传统集体制走向现代合作制——从南苑的经验看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摘要

    我国集体化、公社化搞得不成功,归根结底是我们学了斯大林的集体制,离开了合作制的正确轨道。核心问题是两个:一是实行联合所有,承认社员个人的所有者权益,还是集体所有,否定社员个人的所有者权益;二是实行社员民主控制,还是政社合一、政企不分,实行实质上的行政控制?概括地说,这是合作社的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问题。家庭承包经营的普遍实行打破了集体制对农民的束缚,获得了自主经营农业权利和择业自由。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承认了社员个人的所有者权益;在此基础上,社员对合作社的民主控制有很大加强,行政干预、无偿平调受到抵制,……因而实现了从计划体制下的集体制向市场体制下的合作制的回归,获得了旺盛的生命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意义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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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赵树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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