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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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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香港功能界别制度:性质、困境与前景

    摘要

    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界别制度是在香港回归的过渡期内由港英当局引入的一种行业代表制度。它作为一种在没有现代民主制度条件下的香港社会内的民主制度安排被中央政府作为有效制度得以保留。然而,在香港面临“双普选”情势下,这一制度遭到香港反对派的强烈诟病,并认为是“特权制度”,“非民主制度”。因此,笔者通过对这一制度出台的背景进行考察,认为对于该制度性质的讨论仍需要放在民主制度安排的框架下进行。相对于现代民主制度而言,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确实是存在问题的,其中两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选举权的不平等性”和行业代表产生的民主成分较低。然而,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于香港政治发展所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在考虑这一制度所存在的实际作用并对这一制度做出保留的前提下,对其做出改造和变革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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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李墨竹:李墨竹,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硕士生。
    张定淮: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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