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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曲艺保护发展报告

    摘要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全新时代。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界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障、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沿着这种理路来检视2011年度的中国曲艺保护及其发展状况,即可发现,对于曲艺的保护工作在2011年度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困难。本文拟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保护”所规定的义项出发,描述并检视2011年有关曲艺传承与保护的相关事项,并对其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透视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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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谭君:
    吴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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