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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从福利视角构建反对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制度体系

    摘要

    当前我国儿童福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失去有效监护的儿童,随着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监护出现问题的困境儿童被纳入了政府保障的范围。儿童福利的核心是政府采取措施帮助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或者失去有效监护的儿童予以直接干预并提供保护。而家庭暴力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很多国家的儿童福利立法中,预防儿童遭受父母或监护人的虐待、遗弃等暴力伤害,是儿童福利立法的主要目的。[1]因此,对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的干预将成为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很长时期以来,我国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可怕的是,儿童只有遭受了严重伤害后才能转化为家暴案件浮出水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儿童保护问题的重视,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特别关注。由于我国缺乏系统的儿童福利立法,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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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作者简介
    佟丽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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