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俄罗斯的行政区划

    • 作者:潘德礼出版日期:2010年09月
    • 报告大小:0KB
    • 报告字数:1638 字所属丛书:列国志
    • 所属图书:俄罗斯

    摘要

    1917年以前的沙皇俄国是个单一制的多民族的封建专制帝国,全国划分为几十个省,由沙皇及各边疆区军事行政长官直接管辖。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成立了以自治区为主体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根据1918年苏俄宪法,只有民族自治实体(以后发展成为三种形式的民族自治实体,包括民族自治共和国、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区)能够作为联邦主体加入俄联邦,而其他以俄罗斯人为主要居民而划分的州或边疆区则仍按单一制的原则由中央对其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1922年苏联成立后,俄联邦作为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加入联盟,但内部仍保留了这种国家管理体制。实际上这一时期的俄联邦实行的是两级行政区域的划分。两级行政区之间,以及不同民族自治实体之间在职权范围、法律地位等方面均有很大差别。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内的各行政区域、自治实体共同签订了《联邦条约》。条约明确规定:各民族自治实体,各边疆区和州同为联邦主体,各主体在与中央的关系中权利平等 <<
    >>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潘德礼: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俄罗斯政治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