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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的司法制度

    • 作者:潘德礼出版日期:2010年09月
    • 报告大小:0KB
    • 报告字数:1064 字所属丛书:列国志
    • 所属图书:俄罗斯

    摘要

    《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境内的审判权只由法院行使,对现行法律的执行情况由检察院独立进行检察。俄罗斯的司法体系由俄罗斯宪法和联邦宪法法律确定,不允许建立特别法庭。法官是独立的,只服从俄罗斯宪法和联邦法律。法官不可撤职,法官权力的中止或暂停必须遵循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法官不可侵犯,除非按照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所有法庭公开审理案件,对案件的非公开审理在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允许旁听。在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陪审员参加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在辩论和各方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法院的经费只能来自联邦预算,应能保障按照联邦法律充分而独立地进行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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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潘德礼: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俄罗斯政治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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