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6日,叶利钦总统签署行政命令,撤销联邦广播电视局,设立新的联邦出版、电视广播和大众媒体部,由该部负责协调国家广播电视机构在全国和各地区的业务活动;协助向国内外报道俄罗斯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生活,并在解决节目制作以及广播电视领域的技术与财务问题时执行统一的国家政策;负责对国有和非国有广播电视台发放许可证,负责对国有广播电视台分配国家经费,管理国家广播电视台的播出业务。1997年8月国家杜马通过《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法》。该法律允许政府、私营的和非商业广播公司同时并存运营,更详细地规定了许可证的范围,制定了特殊广播、尤其是紧急状态公告和儿童节目的管理办法,简化了建立广播公司的审批手续。该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和许可证发放要进行合理的数量限制,以保护本国电视广播节目的制作者。俄罗斯广播电视业正朝着集团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从1995年初开始,各大金融工业集团纷纷向广播电视注入资本,积极收购电子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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