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澳门蓝皮书安徽蓝皮书安徽社会建设蓝皮书
B 北京蓝皮书北部湾蓝皮书保健蓝皮书
C 产业安全蓝皮书创意城市蓝皮书长三角蓝皮书
D 东北蓝皮书电子政务蓝皮书低碳经济蓝皮书
F 法治蓝皮书房地产蓝皮书发展和改革蓝皮书
G 广州蓝皮书贵州蓝皮书甘肃蓝皮书
H 河南蓝皮书湖南蓝皮书黑龙江蓝皮书
J 金融蓝皮书经济蓝皮书经济蓝皮书春季号
K 科普蓝皮书科学传播蓝皮书口腔健康蓝皮书
L 辽宁蓝皮书拉美黄皮书旅游绿皮书
M 民营经济蓝皮书煤炭蓝皮书民间组织蓝皮书
N 女性生活蓝皮书能源蓝皮书农村绿皮书
Q 气候变化绿皮书企业蓝皮书区域蓝皮书
R 日本蓝皮书日本经济蓝皮书人才蓝皮书
S 上海蓝皮书陕西蓝皮书深圳蓝皮书
W 文化蓝皮书温州蓝皮书武汉蓝皮书
X 西部蓝皮书信息化蓝皮书休闲绿皮书
Y 亚太蓝皮书越南蓝皮书扬州蓝皮书
Z 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部蓝皮书宗教蓝皮书
传统中国社会的司法形态的本质是“调解”“官司”和“神判”三种途径相互勾连而构成的整体,因此,要整体地把握传统中国社会的司法观念及其实践,将宗教研究的视野引入法律人类学的考察之中极为关键。通过分析1912~1914年间发生于贵州黔中地区一个屯堡村寨内为平息家族的祖坟争端而举行的一系列降乩仪式,本文将对神判与官司之间的同构互为关系进行说明,从而指出“礼治秩序”中礼、法、俗相掺杂的这一状态,对于法律概念的文化反思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