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市建设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根据建设部《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建监[1997]24号)文件关于“要求有一定建设规模,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中心城市逐步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精神,1997年5月成立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998年12月成立了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志着广州地区有形建筑市场初步形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以及几年来广州地区招投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2003年省、市交易中心合并,成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统一规范和谐有形建筑市场的大框架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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