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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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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业仍是沈阳重要的支柱产业

    摘要

    2005年房地产业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重中之重,该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风险不断地被揭示出来。年底前各地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对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能否延续的问题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在“十一五”规划中仍要保留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因为“十五”期间,房地产业对于GDP的拉动作用巨大,如果放弃,会严重影响未来经济的发展。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要用新兴产业替代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因为房地产的本质属性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其功能是提供居住,经济增长不能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而且,现在房地产业对经济发展已经显示出较大的负面影响。事实上,这些负面影响不能仅归因于房地产这个行业本身,而是要从行业的市场性、政策的调控手段的适用性中寻求答案。从行业本身看,房地产是既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投资价值;既具有社会符号功能又具社会保障功能;既是大众的,又是绝对阶层制的独一无二的耐用商品的市场,它有着存在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应当全面地看待分析这个问题,房地产市场上体现的诸多问题不仅仅反映在经济领域,也是对社会问题,更是对政治问题的反映。虽然在2005年年末制定的“十一五”规划中,上海的房地产业极可能会正式退出支柱产业的席位,并要以现代服务业取而代之,但沈阳的房地产业在2006年乃至“十一五”期间仍会是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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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长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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