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新要求,体现了我们党正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政治智慧和理论勇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个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理论界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比较集中的研究和探讨,推出了一批理论成果,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但也应看到,理论界虽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但理论深度和广度尚须拓展,并存在一些意见分歧,亟须对有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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