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吉林省的保障性住房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全的发展历程,已经步入制度化轨道,形成了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在内的不同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对平抑房价、扩大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总体来看,吉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较晚,仍处于探索阶段,规划设计存在偏差、体制机制存在缺陷,存在着政策理念缺乏明确定位、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运营管理存在漏洞等诸多问题。在借鉴国外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整合供给层次、完善监管机制、开拓投融资新渠道等措施,全面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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