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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物权法》时代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八大问题

    摘要

    《物权法》作为民法典的一个重要内容,1998年3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在多次公开全国征求意见基础上,历经全国人大四次审议,2006年将进入五审。从物业管理行业的角度看,《物权法》作为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无疑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进步,必将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产生基础性的、长期性的重要影响。因此,有人断言:“中国物业管理已进入了《物权法》的时代。”面对国家这一重要法律出台,作为物业管理人,我们不能不认真思索在即将到来的《物权法》时代,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必将面临的若干重大问题,从而未雨绸缪,与业内同仁共同推动我国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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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蔼贫:
    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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