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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借鉴国际保险监管经验,加强中国保险公司治理立法

    摘要

    本文演讲首先提出了完善保险公司治理是加强保险监管的必然要求,保险经营的特殊性、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和被保险人所处的弱势地位,世界各国都把保险业作为高度监管的行业。因此保险公司治理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目的是既要维护股东的利益,更要维护投保人的利益,既要追求公司的效益,更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除了公司自身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外,更强调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监管行为必须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因此,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推动保险公司治理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演讲也指出了当前保险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提出了保险法制建设对保险公司治理应当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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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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