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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构建中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 意义、困境与路向

    摘要

    为了将我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该规定以中央的名义向世界宣告,中国大陆国家公职人员的个人收入从此不再纯属个人私事,而要逐步置于国家与社会的监督之下,中国的财产申报制度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但单纯的收入申报终究不同于财产的全面申报,为了逐步实现财产与收入的全面申报,2000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要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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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平芳:
    黄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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