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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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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论新破产法与金融机构破产的制度设计

    摘要

    本文根据新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着重谈谈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制度设计问题。新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赋予中央政府制定金融机构破产的实施办法这样的职权。作者认为,在新破产法从通过到实施生效的这九个月间,应尽快制定《国务院金融机构破产实施办法(或条例)》,而且,该《实施办法(或条例)》不应像金融分业监管一样分业制定,而应统一制定。文章提出了《国务院金融机构破产实施办法(或条例)》应该重点解决的九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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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李曙光:李曙光,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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