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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加速农村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发展房地产业,加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摘要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思想,其中特别是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为我国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打开了新的思路。这个思路就是在确实保护耕地的条件下,加速农村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充分利用农村非农业用地,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加速城市化。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验说明,积极、有效地开放城乡土地,是我国经济取得高速、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但是,过去我们的宪法还不完善,只强调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却没有明确规定“给予补偿”的条款,以致农村大量土地流失,出现了不少腐败和不正常的经济现象。因此,除了修改宪法,增加“给予补偿”的条款外,还必须依据修改后的宪法,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使用权商品化政策。实践表明,加速农村土地使用权商品化,既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国内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农村城市化,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客观要求。本文对此做些探讨,现分述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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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吴沂梅: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师
    吴增芳:中国人民大学软科学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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