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性骚扰问题在受害者看来,是个无以命名、难以启齿的隐痛,针对性骚扰的公开行动几乎没有听闻;在公共舆论方面,这是个花边新闻,不登大雅之堂,严肃的媒体不予关注;在学术研究领域,甚至在妇女研究中都处于边缘;在法律界,要不要立法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更权威的声音是,性骚扰是个不重要的、只导致轻微伤害的行为,没有专门立法的必要;在社会组织和机构看来,性骚扰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个有失严肃的话题,根本提不到议事日程。2000年,著名的“中国第一例性骚扰诉讼案”出现后,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包括NGO和妇女组织都保持沉默,对性骚扰的抗争几乎完全成为受害者个人的孤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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