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摘要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进一步加大了生态环境方面的压力,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制度保障,也标志着,中国将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在资源使用、排污等领域,中国都将面临严格的经济约束,对确保资源开发利用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章首先说明了制度内涵与界定;然后说明了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及各地实践;接着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
    >>
    作者简介
    李萌:李萌,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