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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研究(2004)

    摘要

    中国森林资源虽然呈现一定好转态势,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制约中国林业发展的一些因素依然没有消除,目前,影响中国森林资源培育的主要因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制度,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还处于负补偿阶段。本文把森林生态补偿从狭义界定扩展到广义界定,包括狭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税费、投资、贷款贴息和市场补偿等各种手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安排可以划分为以政府补偿为主导和以市场为主导两种基本形式。以政府为主导形式在中国已经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讨论与运作,但还停留在森林生态效益狭义补偿阶段和整体负补偿阶段。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操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进行不同森林生态产品与服务补偿的市场运作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影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安排的主要因素包括产权不清、补偿主体不明确、交易成本高以及包括计量困难在内的森林生态效益复杂性等。需要在明晰产权、社区参与、生态宣传、生态产品计量与评价等方面取得进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会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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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刘璨:刘燦,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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