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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国的环境NGO 在参与中成长(2004)

    摘要

    在中国,环境问题作为技术经济问题已取得社会的共识。由此,在环境治理中各种市场机制和技术手段得以引入,技术创新对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环境问题作为社会问题,其中隐含的制度和文化因素却被人们忽略或者回避。环境政策本质上是对人与人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从这个角度关注环境问题,可以使我们逼近这个社会问题的根源:通过制度创新对现行利益格局进行调整,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之道。其中,通过法律、行政手段赋权予民,以公民权利为基石、公众参与为特征的社会监督,是环境政策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

    NGO作为(公众)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和政府决策者、企业平等协商,为环境问题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形式。作为另一种社会监督的形式,也是NGO动员资源的一种方式,比NGO监督更为历史悠久的舆论监督现已成为前者的天然盟友。

    环境恶化为成长中的中国环境NGO提供了机遇。已有的案例表明,尽管受到法律、政策环境、公众认知以及自身能力限制,一些中国环境NGO已经表现出作为“环境监护人”、弱势群体或公众利益代表的端倪。面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赋予公众参与以实质内容,建构可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拓展公众参与的多种渠道和形式,通过社会制衡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进行约束,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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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付涛:付涛,《中国发展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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