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事宗教社会学研究的罗纳德·L。约翰斯通教授看来,作为一种包括一些亚群体的社会制度,宗教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它们有时在功能上是重叠的;它们经常包括同样一些人,寻求同样一些人去归属它们并参加到它们当中去”,如果用一个以政教分离为中心点的线段来图示,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个在神学政治与极权政治这两极之间游走的摇摆过程。诚如戴维·伊斯顿所说,不论我们怎样去界定,政治总是意味着一种关于稀缺资源的权威性分配:资源的稀缺特性,使得每一个社会都不得不面对一个关于稀缺资源分配与再分配的紧张冲突状态。而政治的出现其目的就在于追求规避或舒缓这种紧张状态的权威性的制度规范。而相对于政治而言,宗教所追求的则是灵魂的解脱和救赎:在宗教看来,任何旨在规避紧张冲突的规制都是不完美、不神圣和有缺陷的,都是对神圣天国的拙劣模仿和残缺复制。这种关于现实政治的评判观念,使得宗教自产生伊始就与政治有着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纠结关系;尽管在人类发展史上,政治时有借助宗教的情况,但宗教却无时无刻地不在试图干预政治。相比较而言,政治与宗教的互动往往是偶尔为之的策略需要,而宗教之与政治的互动则是其与生俱来且本性使然的战略需要。在一个宗教多元的社会当中,政治能否与宗教撇清并保持一个适度的距离,是维系社会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事项;倘不如此,宗教就永远在干预政治并力图最终执掌政治,而政治则因宗教的干政而随时可能堕入幽暗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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