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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四川德阳践行村规民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2013~2015)

    摘要

    四川省德阳市以完善和实施村规民约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尊重村民自治主体地位,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实践农村自治方式,夯实依法治市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的重要实践,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生动实例。本章首先分析了四川德阳践行村规民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背景;其次说明了其主要做法;然后分析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成效;接着又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挑战;第五说明了深化改革的思路与措施;最后对践行村规民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进行了思考并得出了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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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德阳市委政法委:
    赵秋雁:赵秋雁,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教授、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院长。
    吴长军:吴长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博士后,北京物资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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