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逐渐被打破,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进入城市的各行各业。然而,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体制还没有完全被打破,城市并没有给农民工提供可以实现“举家迁移”的条件;农民工也因为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突破体制的限制而实现整个家庭人口的转移。因此,在农民进城务工、实现劳动力转移的同时,他们家庭的部分成员却被留在了农村,造就了农村独特的“留守人口”——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在这三个留守人口群体中,留守妇女可以说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但受到的关注却最少的群体。留守妇女通常是指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务工而留守家庭中的农村妇女。她们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赡养责任,同时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统计,有2/3的已婚农民工没有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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