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制度上废除了199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社会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化之门。如何将这一制度性的观念转化为现实的心理和行为反应模式,需要关注的因素很多,随着中国社会信息网络的逐步建构,信息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键纽带,所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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