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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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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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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对上海精神障碍患者伤人事件的法律反思

    摘要

    依现有法律,精神障碍患者伤人不负刑事与行政责任,而民事责任的承担往往由于监护人制度的缺位而无法得到及时履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实施暴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精神障碍患者作出强制医疗的规定,但是实施强制医疗须避免“被精神病”现象。最新通过的《精神卫生法》无论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是对于避免“被精神病”现象都作出了正面回应,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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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姚岳绒: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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